【 本會簡介 】


本會由台灣省米穀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台北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新北市米穀商業同業公
、高雄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桃園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組成,於100年12月17日報奉內政
部立案成立,本會為社團法人,為權利義務之主體。

 

【 本會沿革 】


台灣省米穀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當年報奉內政部同意於民國46年12月2日正式成立,其會員
為當時台灣省各縣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迨至民國 56 年7月1日台北市升格為直轄市,民國
68年 7月 1日高雄市升格為直轄市,該兩公會(台北市、高雄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前後脫
離獨立。民國 99年12月25日高雄市縣合併,台南市縣合併、台中市縣合併升格直轄市、台
北縣升格為新北市直轄市,其所轄之米穀商業同業公會亦已或將分別脫離獨立。有鑑於此,
時任該公會理事長吳源昌先生,為配合當時政府行政區域調整 - 五都成立及為凝聚各公會意
志,行使憲法所賦予集會結社權利,並促使各會員在公平合理的環境下良性競爭,奔走號召
,折衝樽俎,於民國100年12月17日成立中華民國米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
本會),並獲理事會全力支持,榮膺第一屆理事長。

 

民國 102至 104年間,國內爆發食安問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大幅度的從嚴修法,規
範範圍涵蓋食品、原料及其食品業者,稻米被界定為食品之原料,依該法規定必須再投入資
金去改善設備與增加人力,這對於碾米業的營運困境,無異雪上加霜。稻穀碾去稻殼,去除
糠層,即是白米,相較於其它食品、原料,較不受汙染,且必須洗淨蒸煮或烹調後才能食用
,是低風險原料。稻米之衛生安全管理應有別於其他高風險食品,否則,不啻拿大砲打小鳥
,不符比例原則。這段期間,吳理事長一再與農糧署、衛福部有關單位協調溝通,其訴求獲
得重視並有相當進展,但仍有持續努力改善空間,為會員爭取權益。


我國於 2002年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簡稱WTO),成為WTO第144個會員國。 而稻米

是我國最弱勢產業之一,為國人主食,也是國內栽培面積最廣,農戶數最多的產業,但因家
戶生產規模小,相對生產成本較高,加以政府長期管制稻米進口及以保證價格收購制度之保
護政策,使稻米產業缺乏競爭力,加入 WTO 開放稻米市場後,農民及周邊產業已受到某種
程度影響。依據我國入會承諾,每年須進口 144,720公噸糙米,亦即等同約三萬公頃的稻作
面積產量。為因應此種供給遠大於需求之困境,政府早於86年7月起實施「水旱田利用調整
計畫」及後續計畫等,規劃國內稻米生產以供需平衡為目標,對於休耕或轉作之農民,給於
一定金額之補助。然而,由於每年進口144,720公噸糙米或折算此數量之進口白米取代國產
米,國內碾米業,因而每年減少碾製因休耕或轉作減產此數量稻米之加工費及行銷利潤收入
,加以數十年來國人米食消費量呈遞減狀況,使得糧商業之營運環境,益形困難。目前政府
公開宣示,將積極尋求加入TPP及RCEP,未來大環境變化的影響,將值得糧商業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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